2011-06-07 158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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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考慮以下兩行:什麼的內容腳本類型和內容樣式類型

<meta http-equiv="Content-Script-Type" content="text/javascript" /> 
<meta http-equiv="Content-Style-Type" content="text/css" /> 

從W3的文檔上Scripting,在部分The default scripting language

作者應通過在HEAD中包含以下META聲明,指定文檔中所有腳本的默認腳本語言

Ye t它繼續在Local declaration of a scripting language說:

必須爲文檔中的每個SCRIPT元素實例指定type屬性。 SCRIPT元素的type屬性值覆蓋該元素的默認腳本語言。

對我來說似乎這裏有一個超標準。爲什麼都需要meta和per- script類型聲明?如果我們必須分別聲明每個標籤,那麼強制性默認值是什麼?

要麼默認默認,或者只是說明每個標籤需要它自己的類型 - 或者是在這裏的措辭只是讓我絆倒?關於style sheets也使用相同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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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爲了澄清W3C的技術文檔的具體做法。 根據這個http://www.w3.org/2001/06/manual/#RFC,它們對於表明要求(例如,「必須」,「不應該」,「需要」)的關鍵詞具有特定含義[ KEYWORDS RFC](http://www.ietf.org/rfc/rfc2119.txt)]。 **應該**這個單詞或形容詞「推薦」表示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存在忽略某個特定項目的有效理由... **必須**該詞或術語「需要」或「SHALL」意味着該定義是該規範的絕對要求。 – tyger 2015-03-21 15:50:3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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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style>元素只是向HTML添加腳本和樣式的一種方式。

對於腳本,我們有事件處理程序屬性,用於樣式HTML 4.01定義了<link>元素,Link: HTTP標題和「style」屬性。在每種情況下,指定語言都不是強制性的,因此回退將是Content-Script-Type和Content-Style-Type的值。

例如:腳本部分說:

文件沒有指定默認 腳本語言信息和 包含指定的 內部事件的腳本元素是不正確的。 用戶代理可能仍會嘗試 解釋錯誤指定的 腳本,但不是必需的。 創作工具應生成 默認腳本語言信息 以幫助作者避免創建 不正確的文檔。

和造型部分具有等效的聲明:

文件,其中包括元素 設置樣式屬性,但其 不定義默認樣式表語言 是不正確的。創作 工具應生成默認樣式 表單信息(通常爲 一個META聲明),以便用戶 代理不必依賴 默認的「text/css」。

請注意,這些要求不是DTD可表達的,所以依賴於DTD的驗證器不會將違規標記爲錯誤。

無論瀏覽器是否真的關注設置,我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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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您所做的情況是Content-X-Type聲明僅適用於type ='Y'不可用的情況?目前只適用於'style'屬性(因爲HTTP鏈接頭(據我所知)甚至還不是RFC)。當您定義Content-X-Type默認值時,我仍然不明白爲什麼type ='Y'是必需的。 – 2011-06-13 1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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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你的第二點,我想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