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由於儘量保持我的html語義儘可能正確而導致的問題。我可以在另一個按鈕內嵌入按鈕嗎?
我有一個父按鈕,在同一頁中執行兩個函數,並作爲一個嵌套錨的重大容器的父標記 - 重定向到另一個頁面 - 還有一個div標記,它也充當父母爲另一個按鈕,假設執行一些操作。
<button>
<div id="the-most-big-container"
<a href="http://www.RedirectMeToAnotherPage.com"></a>
<div>
<button> do some action </button>
</div>
</div>
</button>
我試着築巢按鈕,給了它一個class和id並沒有說我申請到類和ID的子按鈕得到執行的特性,更還有孩子按鈕完全失控的大容器,並將其本身放置在DOM中,就像它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標籤,不會被任何其他標籤嵌套。
[更新]
顯然,這是禁止的窩內的另一個按鈕,但此外我想解釋爲什麼嵌套按鈕的行爲是不響應CSS樣式,以及究竟是現在放在DOM當中,它現在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標籤本身還是什麼?
現在,我也將被迫將父按鈕標籤更改爲任何其他標籤,以便可以在其中嵌入子按鈕。我想爲父按鈕標記 ex的替代標記的建議:我可以將父按鈕更改爲div標記,
但我需要一個更具描述性的標記語義(除了一個div以外的東西),我首先將那個父按鈕作爲一個切換按鈕,這樣當我單擊它時,它將顯示並隱藏最大容器div。
除此之外,W3C驗證拋出此錯誤: '錯誤:元素div不允許作爲此上下文中元素按鈕的子元素。 (抑制來自該子樹的進一步錯誤。)' – Roberrrt
上下文是按鈕是「display:inline-block」。將按鈕更改爲顯示:block,它將是「有效的」。如果你這樣做,不,最好不要這樣做。 –
@PatrickAleman它的有效與否不取決於'display'屬性,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