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問題,我不知道如何處理它。首先,我是初學者。我有一個類和兩個引用變量聲明的兩個構造函數,但我不能在一個構造函數中使用兩個引用。如果cons1()被調用,我需要ref1被使用,如果cons2被調用,我需要ref2被使用。問題在於我應該如何引用ref1,何時調用cons2,以及類似於調用cons1時ref2應該引用的內容。我不確定如何初始化這些引用。它不能爲NULL。我不確定指出一些無效的實現是否是一個好主意。應該是?這甚至是一個選擇嗎?在C++中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可選的參考實現
// A.cpp
Class A
A(Object1& a) : ref1(a) {} - here how should ref2 be handled?
A(Object2& b) : ref2(b) {}- here what should ref1 reference?
// A.h
Object1& ref1
Object2& ref2
我需要在這裏使用引用。我明白我們可以使用指針而不是引用,但問題是使用引用的特定問題。
你可以改進問題標題嗎?我們知道這是一個問題,因爲您發佈了它,並且我們知道它是C++,因爲它是如此標記的。 –
*「我需要在這裏使用參考」* - 爲什麼對自己施加任意限制?如果確實如此,那麼我會投票結束,因爲太局部化了。如果這是一個真正的編程問題,我們使用正確的工具進行工作,我們不會對自己施加任意限制。 –
雖然問題確實出現在我的個人工作中,但它不僅僅是一個本地化的問題。一般來說,問題是我們如何處理C++中的這種情況。如果使用指針代替refs是唯一的解決方案,那麼我們可以關閉它,說出那個soln。 – leonid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