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5 44 views

回答

2

只需使用較短的形式,不存在性能上的差異,而較短的形式通常是優選的。

+2

只有當方法參數與本地類屬性的名稱匹配時才使用「this」。 public function(test1:String){this.test1 = test1;} – pkyeck

+2

此首選項是否記錄在任何位置?我總是寫「這個」,因爲它對我來說很清楚發生了什麼,但是我從來沒有從任何特定的代碼準則中得到這種習慣。 – jhocking

1

這是非常有用的使用this在AS3可能是,例如,在一個構造函數在有可能的方法PARAMS和實例PARAMS之間的一些不確定性的唯一時間:

private var foo:String; 
private var bar:String; 

myClass(foo:String, bar:String) { 
    this.foo = foo; 
    this.bar = bar; 
} 

但有一個問題無論如何,這是不錯的編程風格。

3

沒有性能差異,這只是個人喜好的問題。

我更喜歡親自使用this.foo。我覺得我在少數。

+1

+1我和你在一起。這有助於定義var的範圍,並對我來說更好。當我看到免費的圖書館張貼不使用「this」時,我實際上感到它是可怕的編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