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7 11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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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說here它不在HTML4中,但我真的不知道在文本中拼寫出來的位置。 從我所知道的,基於this,這是可以這樣做的HTML5,但我不完全確定(假設風格是一個HTML元素?)給樣式元素一個ID有效嗎?

我正在使用它來旋出樣式表,並希望它根據HTML5規範儘可能有效,所以想知道是否應該用data-*元素重寫它。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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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趣的問題!

而不是使用一個style塊的,你應該考慮聯(link)到您的樣式表,然後通過引用的idclass切換出來。


這就是說,title是用於HTML5一個style標籤完全可以接受的。您可以將其用作樣式表切換的鉤子。

http://www.w3.org/TR/html5/semantics.html#the-style-element

據透露......這證實

<!DOCTYPE html> 
<html> 
    <head> 
    <title>Title</title> 
    <style title="whatever"></style> 
    </head> 
    <body> 
    Test body 
    </body> 
</html> 

http://validator.w3.org/#validate_by_input+with_op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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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我是個白癡。我正在使用鏈接標記,並且即使在4.01下,它們對他們也是有效的,所以..蠢點 – Da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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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們現在知道@Damon ;-) Th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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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把下面的代碼放到W3C驗證,它有沒有錯誤:)

<!DOCTYPE html> 
<html> 
    <head> 
    <title>Title</title> 
    <style id="test"></style> 
    </head> 
    <body> 
    Test body 
    </body> 
</html> 

我覺得W3C Validator是這種類型的事情一個很好的資源,它被標記爲實驗,但那是因爲該標準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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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驗證針對HTML5。問題在於詢問HTML4。 – MG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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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OP說我*希望它根據HTML5規範儘可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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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在HTML4中無效(按規範),data- *屬性也不是。也就是說,如果使用這些屬性,文檔將不會根據Doctype規範進行驗證。

無論文檔是否有效,瀏覽器都會忽略它們無法識別的元素。

樣式標籤是像其他任何標籤一樣的DOM元素,因此您可以添加任何您想要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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