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按鈕,看起來像這樣:如何使用ARIA標記按鈕與非直觀的文字TABEL
<button type="button">
Remove
</button>
根據上下文,誰可以看到用戶將能夠告訴按鈕被提及他們可以刪除的特定產品。但是,對於視力殘疾的用戶,文字「刪除」不足以提供有助於他們刪除內容的信息。
我知道aria-label
是,根據MDN web docs,應該按照如下方式使用:
使用它在情況下,一個文本標籤是不可見的屏幕
我也知道aria-labelledby
應該被用來將其他標記與被標記的元素相關聯。但是,就我的按鈕而言,按鈕本身包含標籤。恰巧標籤本身並不具有足夠的描述性。
在這一點上,你可能會問爲什麼我不只是改變按鈕文本!恰巧,UX團隊不想更改可見的按鈕文本,所以我仍然試圖找出按鈕的可訪問性,而不更改按鈕的可見部分。
無論如何,有沒有在這種情況下做什麼定義規範?我的傾向是使用aria-label
,但我不是積極的,它本身就是符合ARIA的。
在此先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