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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GCE上有一個這樣的結構(我將使用網絡負載平衡器的LB):代理通過後是否可以保留原始請求IP?
客戶端請求 - > LB - > Apache Web服務器在實例 - >代理到另一個LB(請求到達另一個實例) 。
這就是請求流程。是否有可能將原始請求地址記錄到最終實例。
我在GCE上有一個這樣的結構(我將使用網絡負載平衡器的LB):代理通過後是否可以保留原始請求IP?
客戶端請求 - > LB - > Apache Web服務器在實例 - >代理到另一個LB(請求到達另一個實例) 。
這就是請求流程。是否有可能將原始請求地址記錄到最終實例。
根據您希望如何配置系統,有幾種選擇。
一個選項是configure Apache to set the X-Forwarded-For header,然後目標系統需要將該報頭記錄爲源IP。
另一個選項是設置canIpForward屬性Apache服務器上,通過configure a routing rule on the target instance Apache服務器發送它的互聯網流量,並配置Apache服務器的透明負載平衡(可能通過iptables的重寫規則 - 見this page了Apache Traffic Server的類似設置)。
根據您希望使用Apache服務器的情況,您可能還需要考慮使用GCE HTTP load-balancer,它可以擴展爲1 million q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