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主觀問題,因爲我想衡量是否值得我呻吟我的同事做一些我覺得完全可憎的事情。截斷方法調用
問題是,我的一羣同事會截斷方法調用以適應寬度。我們都使用可以處理大分辨率(我的分辨率爲1920x1200)的寬屏筆記本電腦,當涉及到調試和閱讀代碼時,我發現閱讀一行方法調用比多行調用更容易。
這裏有一個方法的一個例子(我怎麼會喜歡它):
IReallyLongInterfaceName instanceOfInterfaceName = OurContainer.retrieveClass(IReallyLongInterfaceName.class, param1, param2, param3);
(我討厭很長的接口/類名,以及:)
看來,這不在StackOverflow上很好地渲染,但我想大多數人都知道我的意思。無論如何,其他一些開發者會做以下事情。
IReallyLongInterfaceName instanceOfInterfaceName = OurContainer.retrieveClass(IReallyLongInterfaceName.class,
param1,
param2,
param3);
這是在這一天爲你結束閱讀更輕鬆,我會在要求他們使用的第一個兩個的(因爲它是我們的標準的一部分)不合理?
聽起來好像你寡不敵衆。我更喜歡選項2.然後我仍然瞄準80列的代碼。 – slim 2008-10-02 11:17:40
它看起來確實如此,我可能不會標記任何東西作爲答案,但有趣的是看到我實際上是多寡寡頭:( – 2008-10-02 15: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