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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DTO「foo」的創建者和DTO「bar」的收件人。我可以理解,與構造函數一起,創建者「foo」需要一個setter。我的問題擴展了 - 當「酒吧」使用setter時,是否有任何理由?爲什麼安裝人員在DTO中扮演角色
假設DTO「foo」的創建者和DTO「bar」的收件人。我可以理解,與構造函數一起,創建者「foo」需要一個setter。我的問題擴展了 - 當「酒吧」使用setter時,是否有任何理由?爲什麼安裝人員在DTO中扮演角色
如果酒吧只是一個收件人,那麼可能不是。
不是。但是,如果沒有足夠多的構造方法使用它們作爲構造方法中的參數,那麼在dto中不需要使用setter。
如果您需要的值在創建時間對象時不存在,則可能需要setter。 – JavaDeveloper
通常是。因爲他在談論數據傳輸對象,所以爲了實現可靠的設計,您可能不想在此過程中更改字段。 – Tar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