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最近從CVS切換到Git,並使用Vincent Driessen的successful Git branching model與master
分支和develop
分支,它合併回master
。我們從Git中的一個項目開始,現在我們有兩個單獨的項目,它們使用子模塊中的一些通用代碼(common
)。最近另一個項目對我們沒有做好準備的develop
進行了更改,在我們更新了自己的代碼之前,我們不能將任何更改提交回develop
,因爲我們不希望發生其他更改。同一個存儲庫中多個項目的分支模型?
我想過分支develop
到具體項目的分支,其合併到develop
,但common
的所有者不希望特定項目的分支,因爲:
我們必須櫻桃挑選從提交主要的
develop
分支 爲了獲得適用於兩者的修補程序或功能。
它會更好,以完全消除develop
分支,只是直接從具體項目的分支合併回master
,還是我們做這一切錯了嗎?
這很有道理。謝謝! – tra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