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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瞭解到舊式班級和新式班級之間的區別之前,我並不知道object
被解釋程序用於任何事情。現在我知道,創造你必須做一些像新樣式類:我應該避免使用對象作爲變量名嗎?
class Spam(object):
pass
在我的舊代碼,我通常通過對象的列表與重複的東西,如:
for object in xml_objects:
pass
我不能告訴我是否正在做一些危險的事情,我應該回去找到任何我這樣做並創建新名字的案例。據我所知,我在for循環的範圍內命令object
,但它應該保留在外部。
我應該回去重寫這些循環嗎?如果是這樣,是因爲這是一個糟糕的形式問題,還是因爲它會導致實際的錯誤(或兩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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