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p5不是一種語言,它是一個Javascript庫,您使用Javascript編碼,而不是p5。
回到你的問題,如果你想使用一些函數作爲數據類型,類似於java中的類,並且希望所有的「實例」具有自己的不同變量,那麼使用this
。如果它們只是您在某些方面使用的變量,但不需要針對每個實例都具體指定,或者如果函數不是構造函數並且不能用作數據類型,那麼您只需使用var
。
再一次,在JavaScript中沒有類的東西,你將不得不編寫所謂的構造函數來模擬一個java類,但要知道構造函數不應該返回任何東西。這裏是car
類Java中的例子:
class car {
int speed = ___;
String model = ___;
static int numOfWheels = ___;
}
這是它的樣子在JavaScript(構造函數):
function car() {
this.speed = ____;
this.model = ____;
var numOfWheels = ___;
}
如果聲明沒有this
一個變量,它可以是大致與Java類中的靜態變量進行比較,因爲它將在所有實例中保持不變。
所以基本上,至少在大多數情況下,您通常會在構造函數中使用this.varName
,即您將用於構造對象的函數。
在聲明全局變量或引用傳入方法的對象時應該使用什麼?
全局變量幾乎總是var something = something
。當提到傳入函數的對象時,只需使用點符號來引用它的屬性,如passedObject.someProperty
我建議您在直接跳入p5之前學習Javascript,以下是我在開始學習Javascript時發現有用的一些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