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設計級別的問題,我需要關於什麼是更好的方法的意見。Spring和Struts 2的集成
我正在使用的應用程序使用Struts 2和Spring(用於依賴注入)。 每個Action類調用服務層來執行業務功能。所有數據都保存在模型類中。每個動作都使用模式來保存/編輯數據。這些Modal類被定義爲具有getter/setters的類的私有成員。
問題1)我們是否應該在應用程序上下文中將Modal類定義爲Beans?目前我沒有。在表單提交時,Struts本身創建實例。在編輯時(當我想在屏幕上顯示數據),我必須明確創建模態(使用新的)。什麼是更好的方法。
問題2)應該將aplCntx中Action類的bean定義爲scope =「prototype」嗎? Struts的自我不關心創建動作類的新實例嗎?
Modal = Model ...? – leonbloy
額外的模型類實際上是不必要的。因爲動作適合MVC中的模型角色。 – C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