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GAE應用目前建立與以下文件名MVC是GAE應用程序的良好設計模式嗎?
- main.py(2個主模型和邏輯用於創建和更新的機型)
- i18n.py(用戶界面邏輯如何查看與I18N對象)
- reports.py(基於的cron的報告腳本)
我想的名字是很清楚,但我正在考慮遵循模型 - 視圖 - 控制器模式,以便重新命名這三個文件來model.py視圖.py controller.py是我認爲的選擇遵循更加標準化的慣例。你是否同意這種模式化的MVC慣例是在這種情況下合理的方式,你需要更多的信息什麼是my app:我有很多代碼對用戶是功能性的,這是我認爲是正確的代碼以遵循普遍接受的設計模式(如MVC,發佈者訂閱者,工廠等)的方式進行重構。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爲MVC設計模式是合適的。你是否同意或建議其他代碼和數據處理?感謝您的任何意見和討論。
只是一個建議:不要重寫*只是*重寫它們。這個問題提出的方式使得它看起來像你只是想重構,所以它看起來更像其他應用程序。你計劃添加需要重構嗎? – 2011-05-17 18:04:54
謝謝你的回答。我打算這樣做主要是爲了可讀性,以便新開發人員能夠快速掌握哪些部分包含哪些代碼。 – 2011-05-18 04: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