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OSGi環境中使用專有的非OSGi jar包。對於開發,我們只需使用Maven bundle插件重新打包/導出它[1]。問題是,出於法律方面的原因,我們無法將這些軟件包重新分發給我們的客戶,這會殺死嵌入和重新打包,這是(AFAIK)唯一的選擇(參見[2])。OSGi應用程序中需要專有的非OSGi包 - 無法重新分配
在使用OSGi之前,我們在手冊中有一節介紹瞭如何在自己獲取這些文件後將這些文件放在庫文件夾中。鑑於OSGi規則解決類,這顯然不會工作了。
我是否正確地認爲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方法是合法的,即從軟件包的供應商那裏獲得再分配許可證(這可能是一種貴族式的噩夢並阻礙及時交付),還是我錯過了一項技術解?
[1] How can I share non-OSGi libraries between bundles in an OSGi container?
[2] Non-osgi library usage in an osgi application
非常好,謝謝!我錯過了這個屬性。 – Christo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