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2 25 views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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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疑這是否合理(如果有效),因爲理論上可以在羣集1中運行與羣集2相同的服務名稱(例如myapp.marathon.mesos)。

通常IMO會爲每個集羣設置Mesos DNS實例,並且有一個公共的從屬設備運行負載平衡器,如marathon-lb作爲集羣中運行的服務的「路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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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假設名稱衝突已經得到照顧,我只是想知道它是否仍然有效。 – appren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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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它不會。我真的沒有看到這樣的理由。你能否詳細說明爲什麼你認爲這將有意義,而不是單獨運行Mesos DNS? – To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