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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例是一種使用Google Drive作爲驅動器的嵌入式編輯器。我想在沒有用戶與drive.google.com互動的情況下這樣做。嵌入器調用我的API創建文件,添加權限等,一切都很好,很正常,不同的是:除非通過drive.google.com的文件已經被打開至少一次無法打開通過java google-drive-sdk共享的文件,除非用戶先通過drive.google.com打開該文件
Drive.Builder(transport, jsonFactory, credential)
.build().files().get(fileId).execute();
回報null
。無論文件是通過drive.google.com還是通過我的API與我的應用打開,這都是完全相同的一段代碼。憑證也是一樣的。
這是設計還是我錯過了什麼?
是的,你說的範圍是正確的,謝謝。但只有一個應用程序,它是創建和打開的應用程序。我嘗試了'drive.file'範圍所述的內容:「對由應用創建或打開的文件的每個文件的訪問權限」。該應用程序嘗試打開由應用程序創建的文件,即使它試圖爲創建者以外的用戶打開它們。爲了涵蓋我的用例,定義需要被「創建並打開......」,因爲創建的是不夠的。但是,我寧願看到我的用例包含在原定義中,而不是新的定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