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篇文章(https://docs.microsoft.com/en-us/dotnet/standard/microservices-architecture/microservice-ddd-cqrs-patterns/ddd-oriented-microservice)中描述的面向DDD的微服務體系結構中思考。但是我對數據訪問和實體有疑問。在面向DDD的微服務中,基礎架構和實體可以被重用?
對於我來說,將域實體和數據訪問放入一個通用項目甚至是塊金是否合理?因爲我認爲我會爲每項服務多次重寫相同的數據訪問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