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您的幫助。使用條件計算加班時間總計
如何使用條件計算總加班工時? 實施例:
使用輸入類型,
OT From <input type="text" name="ot_from">
OT To <input type="text" name="ot_to">
Total Hours <input type="text" name="total_hours">
工作日:08.00 - 17.00(正常工作日) 如果我工作,直到19.00,應計算出予2小時做超時。
在我的規則中,從18.00 - 18.30不計算加班,因爲這是休息時間。 所以應該是我的總加班時間是1.5不是2小時。
有人可以給我一個解決方案嗎? 感謝您的幫助。
謝謝。 大衛
我不知道,學習編程可能是一個開始?對不起,我很粗魯,但這是編程的基礎知識(條件,計算)。 –
這就是爲什麼我問這個問題先生,如果我知道我可能不會再問。如果你知道解決方案,讓我知道我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