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創建一個list
我是叫Python的內置list
功能或實例list
類。Python 3的內置函數和類
我的理解是我們通過傳遞'jane'
作爲參數來實例化list
類。
但是,Python的文檔https://docs.python.org/3/library/functions.html說list()
是內置函數。
當我創建一個list
我是叫Python的內置list
功能或實例list
類。Python 3的內置函數和類
我的理解是我們通過傳遞'jane'
作爲參數來實例化list
類。
但是,Python的文檔https://docs.python.org/3/library/functions.html說list()
是內置函數。
該文檔明確地說:
class list([iterable])
而不是一個功能,
list
實際上是一個可變的序列類型
您可以方便地查看:
>>> type(list)
type
如果是fu function
將是通過使用type
提供的輸出。
你正在實例化一個list
對象,就像你創建自己的類並調用它一樣。 type
的__call__
基本上被調用並設置你的實例,雖然它們本身不是一個函數,但它們是可調用的。
,他們在特定的節中列出的事實,可能是爲了方便,它可能是混亂,但閱讀它的描述應該是消除歧義這一點。
你的問題是由very documentation page you mention回答:
class list([iterable])
而不是一個功能,list實際上是一個可變的序列類型,如Lists和Sequence Types — list, tuple, range記錄。
在Python中,類和函數都是可調用的,所以在實踐中,你可以對待它們。
您正在實例化一個列表。
class list([iterable])
而不是一個功能,列表實際上是一個可變的序列類型,如在列表和序列類型記錄 - 列表,元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