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7 35 views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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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爲你正在處理的「代名詞」一詞兩種截然不同的用途:

1)在邏輯(實體)建模,同義詞替代商業名稱爲實體,例如實體CUSTOMER可能具有同義詞PURCHASER和CLIENT。

2)在物理(數據庫)模型中,使用公共同義詞來消除指定擁有表的模式的需要。通常,同義詞和表名是相同的,例如, 「爲MYSCHEMA.CUSTOMERS創建公共同義詞客戶;」

想要在邏輯模型中定義的商業同義詞在數據庫中生成公共同義詞是非常不尋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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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現在我明白了。這個功能有什麼用處?有人爲同一對象創建單獨的實體,爲它們中的每一個創建同義詞,當Data Modeler說我真的感到驚訝時我認爲這些實體應該合併,因爲它們有一個共同的名稱/同義詞?我只能承認它有用,如果我們正在處理一個大的模式 – unb 2009-12-07 16: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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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邏輯建模是關於理解*商業*。如果組織的一部分談論「客戶」,另一部分談論「客戶」,那麼知道這一點很有用。但是我們希望在模型中只能看到一個實體。 – APC 2009-12-07 18: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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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關於同義詞的一點是,作爲一個bog標準用戶,我可以將SCOTT擁有的EMP表稱爲'EMP'而不是'SCOTT.EMP'。 – APC 2009-12-07 18: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