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我們的小型辦公室中運行一個MySQL實例。我們有3個不同的應用程序,都使用db作爲其後備存儲。單個模式具有所有三個應用程序的所有表。所有的應用程序都使用一些常用表(例如tbl_users,tbl_facilities等)。我一直在使用的應用程序前綴模式對象從視覺上的其他應用程序將它們分開的對象,例如:跨應用程序共享表的最佳實踐
- foo_tbl_settings
- foo_tbl_orders
- foo_vw_recent_orders
- doof_tbl_settings
- doff_vw_parts
我從來沒有對此感到滿意,它總覺得我應該使用單獨的sc赫馬;一個用於每個邏輯應用程序,然後是共享對象的共享架構(用戶表等)
共享公用表非常重要,我不想放棄它。
我已經爲這個主題做了一些Google搜索,但沒有發現任何真正解釋這是否是一種好的做法。我希望你們中的一些人能夠就我這種情況的最佳實踐向我提供建議。
'foo_tbl_settings'很自然地轉化爲'foo.tbl_settings' ... –
我同意,但你在暗示什麼?我確實使用單獨的模式? –
這些前綴的使用表明存在一個乾淨的分隔,但我沒有發佈答案,因爲我不想詳細說明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