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根據C++知識使用Java時,我喜歡用以下方式初始化變量。我是否應該在構造函數或構造函數外初始化變量
public class ME {
private int i;
public ME() {
this.i = 100;
}
}
一段時間後,我改變習慣
public class ME {
private int i = 100;
public ME() {
}
}
我碰到別人的源代碼來了,有的是採用1慣例,別人都在用第二次會議。
我可以知道你們都推薦哪種約定,爲什麼?
你應該初始化使用初始化列表在C++中。否則,它是初始化+分配。 – 2012-07-12 09:46:10
這是http://stackoverflow.com/q/1994218/922348的副本。查看接受的答案以獲得更全面的討論 – rimsky 2012-12-14 17:57:18
它們已經默認值...不需要再次初始化它們。 – 2016-09-11 02: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