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如果我想強制鏈接在發佈到我的博客時在新選項卡(或窗口)中打開,我必須使用鏈接GUI並選擇「在新窗口中打開」,或者,因爲我使用通過缺省HTML視圖,插入一個鏈接後,手動添加「目標=」部分中的標籤的:如何強制鏈接在新窗口中自動打開?
<a href="http://link.to/something.great" target="_blank">link text</a>
是否有我可以使用自動插入所述目標屬性的插件或鉤的位置,還是我卡住手動做?
編輯:我正在尋找一種方法來修改鏈接,而我在編輯器中創建它。如果這是不可能的,那麼在保存過程中可能會遭到破解。但我不想要一個「運行時間」的前端破解,這不一定是永久性的。
請不要這樣做。意想不到的新窗口最多是令人討厭的,最糟糕的是令人困惑。另請參見http://www.useit.com/alertbox/990530.html&http://diveintoaccessibility.org/day_16_not_opening_new_windows.html – Quentin 2009-06-09 15: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