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ariant

    1熱度

    1回答

    $ 10.3/5 「壓倒一切的 函數的返回類型應是相同 重寫的 功能或協變與類的功能 的返回類型。如果函數d ::˚F 覆蓋了一個函數B :: f,其返回 類型的功能是協變 如果它們滿足以下 標準: - 無論是指針 類或引用classes98) - 類B中的返回類型::˚F 是相同的類,如d :: f的 返回類型的類,或者是 明確的和可訪問的直接或間接 基類中 返回類型d的::類F的 - 兩個指針

    9熱度

    2回答

    自Java 5以來,我們被允許擁有covariant return types。爲什麼Java API不利用這一點? 以Graphics2D.create()爲例。爲什麼不重寫返回一個Graphics2D對象?在我看來,它會在所有情況下向後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