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force-branch-s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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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來,在集成提交後,將「分支」對象保留在Perforce中可能不是完全必要的。 I.e. 「真正的」分支實際上是一個文件夾路徑,即使刪除了爲執行集成而創建的分支對象,文件夾路徑仍然有效,並且此路徑中的所有文件仍然存在(從版本控制重新啓動#1等)。 讓我感到困惑的是,當我嘗試編輯分支(對象)名稱時,它會創建一個新分支,它是上一個分支的新副本。但是如果我刪除了前一個,似乎沒有造成任何傷害(乍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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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Perforce中有一個很大的源文件,該文件已被拆分爲分支中的幾個較小的文件。我想創建一個可以處理這個問題的分支視圖,但perforce(2009.1)只能看到多個文件中的最後一個。例如,我創建: p4 integrate //depot/original/huge_file.c //depot/new/huge_file.c 後來我分裂大文件成更小: p4 integrate //d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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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知道如何在perforce中重命名分支規範(又名「分支映射」)。 P4V客戶端不允許您編輯分支規格名稱。 只需添加另一個分支規格,複製設置並刪除舊規格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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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沒有一種方法可以集成不在客戶端規範中的文件? 具體來說,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包含大量本地我建立靜態庫的目錄(所以我不需要他們出源代碼控制的),並希望不要有拉下來從服務器只是做一個整合。 在支規格: // PROJECT1 /項目/ lib中/ ... //項目2 /項目/外部/ PROJECT1/lib中/ ... 在我的客戶規格: - // project1/project/li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