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http://java.sun.com/docs/books/performance/1st_edition/html/JPAppGC.fm.html#99740例如A3.3說,它表示一個對象可能仍然不可用於垃圾收集,即使它可能超出範圍。 IT只有在方法取消堆棧時纔可用。現在,如果我們考慮以下情況:對象準備垃圾收集,Java
void foo(){
Dog a = new Dog();
Dog b = new Dog();
b=a
while(true)//loop for long time
}
將對象B指可立即用於垃圾回收,或返回,把foo()方法之後。
你的意思是對象'b'指的是在它被重新分配給與'a'相同的對象之前的初始,正確的? – Thi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