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題是關於multiprocessing.Managers.BaseManager的正確用法。文檔中的主要示例顯示瞭如何通過創建BaseManager的子類來自定義此類。我可以理解,如果有人這樣做是爲了修改或擴展BaseManager的行爲。爲什麼在簡單用例中將多重處理的BaseManager子類化?
但在網絡上,甚至在#2人的answer證明BaseManager的通過創建子類的使用不改變BaseManager在所有的行爲:
class MyManager(BaseManager): pass
我的問題是:什麼是在這種情況下指出這一點?爲什麼不直接使用BaseManager和BaseManager.register()?我錯過了什麼嗎?
謝謝。現在我明白了它背後的動機。 – ThoW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