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夥計我需要深入克隆一些自定義對象引用其他自定義對象,這些可能引用其他自定義對象...等等,你會明白。ICloneable Vs強類型函數與懶惰
我只是在文檔&受孕階段,因此不想做對。
Q1。爲什麼實現ICloneable並返回一個對象,當你可以編寫一個強類型自定義函數來返回克隆的正確對象類型? Q2302。這些對象不是很大,我不介意做最初的繁重複制每個元素,但懶惰我可以memberwise克隆對象,然後再次爲引用成員添加特定的代碼,這將創建一個需要鑄造,所以什麼是更有效率在cpu週期方面?
任何想法,意見&沉思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