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當我喜歡某個網站使用的某個Javascript(用於菜單高亮或某些)時,從該網站的源代碼複製此腳本將非常容易,在我的使用它。從網頁使用第三方javascript的部分時的版權
我會考慮這樣做是因爲未經授權使用知識產權,因爲我已被授予在瀏覽器中使用此javascript的權利,但當然不會將其複製並用於我自己的目的,即使它是如此在不要求許可的情況下,容易重複使用他人的作品。
我不太瞭解網絡版權法,但在這種情況下,我的肚子感覺不錯?
這樣的問題更適合[程序員](http://programmer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 – 2010-10-28 06: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