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編碼在一個應該被實例化的類的功能,一些變量僅暫時使用 - 例如如在for
循環計數器 - 有些是全局和其他人返回和/或「存儲」在對象的實例作爲instance.variable
,instance->variable
...取決於語法。變量範圍和參考在OOP
我的問題是,在所述函數中定義一個變量時,我是否應該始終使用object.variable =
,還是應該只在我打算將其返回或使其可供用戶使用時才使用它?
我不是專業的,所以我不知道如果我在尋找正確的方式,但是從我看到它有幾個原因,我應該使用一個或另一個,以及一些上始終使用object.variable
的優點和缺點:
variable
- 如果範圍應該只在定義它的功能,或者
- 如果它是一個全球性的(顯然不是唯一的每個實例)。
object.variable
:
- 如果它應該是另一種方法或可供用戶操作。
- 如果它應該對每個實例都是唯一的。
而且
- 它總是設置它,消除了可能範圍問題的範圍內使用。
- 它可能有安全隱患。
上午我在看這個正確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