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一個聲明,說明根據DDD設計的域模型不應該被用作REST API中的資源(source)。爲什麼在REST API中不應將域模型用作資源?
很明顯,REST API是應用程序的契約,而領域模型是實現的一部分,因此最好將這兩件事分開,以便領域模型中的更改不會自動意味着REST API的變化。但是,我認爲如果是小項目(REST API只有一個消費者 - 由一個團隊開發的javascript前端),擁有單獨模型的好處並不能證明分離模型的成本(不同類 - 域模型和資源表示以及模型之間的映射代碼)。顯然,域層不能有任何對REST特定基礎結構代碼的引用(以保持關注點分離)。
域和REST模型應該分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