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試圖使我的功能分支與主分支保持同步時,我不得不不時將主分支合併到我的功能分支。我應該如何安排從主分支合併到我的功能分支並在我的功能分支上提交我自己的工作?
是否正確,如果這樣的合併成功,它會在功能分支上創建一個新的提交?
如果這樣的合併失敗,我將不得不手動解決合併衝突。在這種情況下,它是一個好主意,以提交其中既包括
- 的變化,我提出解決合併衝突
- 和一些工作,我在特性分支辦?
還是應該分開我爲解決合併衝突和功能分支上的工作而進行的更改以進行不同的提交? 它使我自己的特性分支工作以後
- 別人的代碼審查的差異,當我爲合併特性分支到主分支我自己的
- 我的自我提醒創造拉動請求在功能分支上工作
- 其他我想念上面提到的事情?
一般來說,我應該如何安排從主分支合併到我的特徵分支中,並在我的特徵分支上提交我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