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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辦公室,我們使用git並進行一些代碼審查。來審查我的同事的時間要求我將源代碼分支(主)合併到我的功能分支中,以便能夠查看差異並進行審查。我並不完全同意,因爲在我看來,功能分支應該只包含該功能的提交,因此不會導入主分支更改。Git:我應該將源代碼分支合併到功能分支中嗎?
所以我想知道如果創建一個長住共享功能分支,我應該在任何時候將源分支合併到功能分支中嗎?
我已經看到一些解釋,當啓用git rerere時,您將源分支合併到功能之一來記錄潛在衝突的解決方案,然後恢復提交的合併。
我想知道什麼是最佳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