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澄清我使用Cygwin編譯稱爲iPerf.exe第三方應用程序,我使用的插件,以我的應用程序。我們計劃將此應用程序分發給我們的用戶。我知道cygwin的GNU許可證協議說,如果您打算使用cygwin編譯您的應用程序,那麼請準備好讓您的代碼成爲開源代碼。在GNU許可證
我不使用的cygwin編譯我們的整個應用程序。我使用cygwin是因爲我們使用的是針對Linux編寫的iperf.exe。我必須更改一些源代碼並在Windows中重新編譯以生成Windows可執行文件。
這裏是我的問題:
在GNU許可證,我必須釋放我已經改變了iPerf.exe代碼或我必須釋放整個應用程序代碼?我不會被允許發佈整個應用程序代碼,因此我希望發佈對iPerf.exe的更改應該足夠了。
我投票關閉這一問題作爲題外話,因爲它是關於許可和法律問題,而不是編程或軟件開發。 [見這裏](http://meta.stackoverflow.com/a/274964/1402846)瞭解更多信息,以及[幫助/話題]。 – P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