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這不起作用? http://jsfiddle.net/84C5W/1/爲什麼.class:最後一個類型不起作用?
<style>
p{
display : none;
}
p.visible:last-of-type {
display : block;
}
</style>
<div>
<p class="visible">This should be hidden</p>
<p class="visible">This should be displayed</p>
<p class="">This should be hidden</p>
</div>
其實,不關我的<p>的是可見的。如果我在樣式表中刪除對「.visible」的引用,這確實顯示div中的最後一個<p>,但這不是我想要的。
當然,我一直只能保留一個「.visible」,但這是爲了揭示.js演示文稿,並且我無法控制javascript。只有樣式表...
編輯: 好吧,很明顯.class:最後一個類型不起作用。正如@Justus Romijn所說,最後一類僞類僅用於選擇元素(在我看來這是極大的限制,並且將這個特定的僞類置於一個或多或少的無用狀態)。
無論如何,我想在這一點上重申我的問題:如何選擇div中的最後一個元素與類「.visible」?我不想爲此使用Javascript。
確定您的腳本沒有添加內聯樣式來隱藏和顯示元素? –
一般來說(對於其他人尋求幫助)':hr-child'可能會更容易 - http://www.w3schools.com/cssref/tryit.asp?filename=trycss3_last-chi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