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技術上的限制,將電子郵件地址有多長呢?那裏有不同的主要電子郵件提供商(谷歌,微軟等)實施的實際限制嗎?
在法律上還是事實上,電子郵件地址中的字符數是否有限制?
是否有技術上的限制,將電子郵件地址有多長呢?那裏有不同的主要電子郵件提供商(谷歌,微軟等)實施的實際限制嗎?
在法律上還是事實上,電子郵件地址中的字符數是否有限制?
電子郵件地址的最大長度是多少?
254個字符
「這來自一個域的最大長度 (255個字符)+最大長度的信箱(64個字符)+的@ 符號= 320個字符。錯誤的的簡單算術,這鴨翼在 實際記錄的RFC3696,這是在勘誤更正。 實際上,有來自256個字符的 SMTP事務的路徑元素在RFC5321限制的原始版本。但是,這包括尖括號周圍的電子郵件地址 ,所以電子郵件地址的最大長度爲 254個字符。「 - 星塞耶斯
法律上:
有多種限制,在地址的每個部分。
RFC5322指定郵件行必須少於998個字符,這會使地址的上限小於該值(需要包含該命令)。
但是RFC5321指定:
4.5.3.1.1. Local-part
The maximum total length of a user name or other local-part is 64
octets.
4.5.3.1.2. Domain
The maximum total length of a domain name or number is 255 octets.
4.5.3.1.3. Path
The maximum total length of a reverse-path or forward-path is 256
octets (including the punctuation and element separators).
所以,64個八位字節爲用戶名,254,用於<用戶名@域名>。
事實上的:
您可以測試自己的遵守與加語法。請發送電子郵件至yourusername + whateveryouwant @ yourdomain。
254爲什麼? :) – bzlm
顯然MarkDown默默地吃尖角括號。固定(不重要)。 –
您是否嘗試閱讀[電子郵件地址](http://en.wikipedia.org/wiki/Email_address)wiki頁面? – M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