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創建一個關於會場信息的RDFS模式,例如:何時使用RDFS中的子類?
只有照片和地址信息。
我發現它的另一個模式:https://schema.org/Place。它包含比我需要更多的屬性。
那麼,我應該把我的模式場地作爲https://schema.org/Place的子類嗎?
或者我只是做了一個新的類,但重用https://schema.org/Place的屬性?
他們有區別嗎?
我想創建一個關於會場信息的RDFS模式,例如:何時使用RDFS中的子類?
只有照片和地址信息。
我發現它的另一個模式:https://schema.org/Place。它包含比我需要更多的屬性。
那麼,我應該把我的模式場地作爲https://schema.org/Place的子類嗎?
或者我只是做了一個新的類,但重用https://schema.org/Place的屬性?
他們有區別嗎?
語義網絡/關聯數據的存在是對現有詞彙的重用,所以如果您只需要現有詞彙的子集,最好不要重新構造任何新的模式,而只是使用來自現有的。無需任何推理,您的數據甚至會變得有用。
此外,只是因爲您正在使用現有的詞彙並不意味着您需要使用它的所有屬性或類。把那些你不感興趣/不能提供的東西留給你。
那麼,我應該把我的模式場地作爲https://schema.org/Place的子類嗎?或者我只是創建一個新班級,但重新使用https://schema.org/Place中的屬性?
所以通過以上我建議不要創建一個新的類,但只是使用https://schema.org/Place。
他們有區別嗎?
是的,從他們的推理&驗證的角度來看。屬性可以具有更多或更少的特定域和範圍。如果您創建一個新類,並且您要使用的屬性的域不是新類的超類,那麼在類的實例上使用該屬性將是錯誤的。以https://schema.org/address爲例,它可以用於https://schema.org/Organization,https://schema.org/Person和https://schema.org/Place類型的實例。如果您創建的類不是其中一個子類的類,則不應在其任何實例上使用https://schema.org/address。
因此,當我爲現有模式創建子類時,這並不意味着我的新類繼承了現有模式的所有屬性?我應該使用指向現有類的「source」來定義新類中的屬性。這是你的意思嗎? – AlexWei
如果您創建'schema:Place'的子類'your:Venue',則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默認使用'schema:Place'的所有屬性'Your:Venue'。但那不是我的觀點:與「模式:地點」相比,更少的人會知道「你的:場地」。在你的問題中,我沒有發現任何可以證明這個缺點的線索,而只是通過像https://schema.org/address或https://schema.org/image這樣的屬性在數據中使用'schema:Pla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