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3 1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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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有一種做法的方法,在用例圖中,我可以使用generalize,include,然後在事件表中?我將它們分開嗎?如何模型>在事件表中做同樣的事情的1種方法?

假設客戶可以在線或通過櫃檯購買「購買書」。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爲來源不同?例如。 「在線購買」「客戶」是與在線系統進行交互的來源。通過櫃檯,其「收銀員」與POS相互作用?

我想我把它們分成事件表中的不同事件?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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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泛化通常不用於用例;儘管它不完全相同,但大概是你在追尋的東西。其次,如果有多種方式來做同樣的事情,那麼這是設計問題,而不是分析。分析涉及系統將被用於什麼,而不是它實現這些目標的不同方式。

然而,最重要的是,在你提到的例子中你實際上是在談論兩個不同的系統。用例代表一個或多個角色與之間的交互,恰好一個系統。

一家書店的POS系統可能會包含一個使用案例「購買書」,涉及演員收銀員和客戶。一個在線書店的網絡系統也可能包含一個用戶案例「購買書」(僅涉及客戶的演員),但他們恰好具有相同的名稱和相同的用途。

是一個實際的,物理的人可以購買都在商店和在線書籍的事實沒有軸承,這是因爲分析的重點是制度,而不是演員上。

在事件表中,源將是相同的(客戶),並且事件會是相同的(客戶想要購買書籍),但會有兩個不同的表格和很可能兩個不同的文檔,因爲我們正在談論關於兩個不同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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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事件表和來源。但是,如果對於POS系統,收銀員是與系統相互作用的人,我不應該將收銀員作爲資源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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