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2 14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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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包含多個模塊的項目,聲稱「應用程序A」和「應用程序B」模塊(這些模塊是獨立的模塊,它有自己的pom文件但彼此不相關)。Jenkins maven構建依賴項目?

在開發週期中,每個模塊都有自己的功能分支。說,

Application A --- Master 
        \ 
        - Feature 1 

Application B --- Master 
        \ 
        - Feature 1 

說應用程序A是獨立的,有它自己的發佈週期/版本。

應用程序B使用應用程序A作爲jar。並且在它的pom依賴中定義。

現在,這兩個團隊正在開發一個功能分支「功能1」。建立Jenkins構建的最佳方式是,應用程序B的構建作業可以使用應用程序A的「特徵1」分支中的最新jar。

由於特徵1不允許將其構件部署到maven庫。

不知何故,我想從應用程序A的Feature 1分支獲得的jar作爲Application B的正確依賴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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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很多這樣的功能分支正在同時開發?開發每個分支的團隊是否擁有對poms的控制權,Jenkins是否爲其各自的分支機構配置?您的maven回購vend生產工件是否與dev售開發工件相分離? –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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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你不允許feature1部署到maven倉庫?

如果不是將不穩定和穩定的代碼混合到回購庫中,那麼如何設置僅用於不穩定代碼的第二個Maven存儲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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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僅僅是使用新版本修復並創建快照?爲您的新功能創建即將到來的特定版本的快照。 (例如01.01.00.001-SNAPSHOT)。主版本仍然有不同的版本(例如01.00.00.055),並且不會受到此新版本快照的困擾。儘管其他應用程序上的功能分支可以使用版本01.01.00.001-SNAPSHOT作爲依賴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