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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3個類:使用其他類的方法
NewCarListTester - 創建5個新車對象(硬編碼),測試其他類的方法。
NewCarList - 包含汽車ArrayList。汽車被傳遞到「添加」方法,然後添加到ArrayList。
NewCar - 構建New Car,計算價格幷包含toString打印輸出方法。
「NewCarList」中有4種方法。添加,顯示,選擇,拖放。
「display」方法必須使用「NewCar」中的toString方法。 「選擇」方法必須使用「NewCar」中的「getFinalPrice」方法。
如何從「NewCarList」類中訪問這些方法?新車已經在測試儀中創建並添加到數組列表中。因此,創建另一個NewCar對象是否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