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0 65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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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在.sass文件所定義的佔位符選擇消息: 語法錯誤:「.bold」後的無效CSS:預期選擇器,爲「%bold」SASS語法錯誤使用佔位符

我正在使用Sass 3.2.5版。 請任何幫助。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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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這些聲明添加到他們自己的文件中對我來說工作得很好。也許你可以重新發布更多關於它的內容?

但更重要的是,這個聲明是冗餘的。 % placeholder selector被引入,所以你可以有一個從未真正獲得輸出的基類。在這裏你定義了一個類與另一個顯式輸出類相同。換句話說,如果您已經需要.bold,則實際上並不需要添加%b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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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次你可能想在同一個聲明中同時擁有一個佔位符和另一個選擇符。可能還有其他適用於'.bold'類的東西,它們不應該應用於文件中別處聲明的'%bold'(特別是如果'.bold'具有嵌套選擇器時)。 – cimmanon 2013-02-20 17: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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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試這個:

.bold, bold 
    font-weight: bold 
    font-weight: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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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回覆。這編譯,但不幸的是,它似乎並沒有充當佔位符,所以它真的不幫助我。 – PeterL 2013-02-22 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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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d, %bold 
    font-weight: bold 
    font-weight: 500 

.pane-share-of-day 
    @extend %bold 

你不能把兩個選擇對在.sass語法不同線路相同的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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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過了。仍然不起作用。不管怎麼說,還是要謝謝你。 – PeterL 2013-02-22 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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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試這個:

.bold, %bold 
    font-weight: bold 
    font-weight: 500 

應該沒有回車/選擇列之間沒有新行(類的ID,佔位符)

BTW。您不需要使用佔位符選擇器來使用@extend。你可以這樣做:

@extend .bo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