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C++的新手,無法找到在構造函數中聲明和初始化成員變量的正確方法,因此可能會在整個類的其他部分中使用它。正確的方法來區分類成員的聲明和初始化
我有一個公共構造有三個的std :: string作爲PARAMATERS自定義類 -
例如MyClass client("a", "b", "c");
從Java/C#背景的我已經習慣了在另一個類使用它像這樣:
public Class Foo
{
private MyClass client = null;
public Foo()
{
client = new MyClass("a", "b", "c");
}
... [can use MyClass member variable client in methods here]
}
我怎麼會去這樣做在C++類似的東西?我已經嘗試將MyClass client;
放在我的頭文件中的私有塊中,然後在cpp文件中初始化它,如client("a", "b", "c");
但這不起作用。
任何示例都會有所幫助。
謝謝。
直接使用成員變量並不是最佳實踐,是嗎?我知道有些時候這樣做更方便,但是在我的腦海裏,在Java中這樣做的事情總是像試圖使用C結構一樣。 – ebullient
我想我可能需要澄清我的問題描述。我並不是指在整個方法中使用客戶端(MyClass)的成員,我的意思是能夠在整個Foo中的方法中使用MyClass實例。 – kin3t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