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多長時間使用靜態方法?如果我有這樣的:使用靜態方法與對象方法
Class1 _class34 = new Class1(parameter);
Class1.DoSomething(_class34, parameter1, parameter2, parameter3, parameter4).
或
_class34.DoSomething(parameter1, parameter2, parameter3, parameter).
我在調用類的靜態方法,並在第一個例子中傳遞類的對象一樣的趨勢
?
這兩個例子的最佳做法是什麼?我應該注意哪些表現,設計和一般實踐?我應該一般使用哪一個,哪一個會在每天的編碼場景中選擇。第一個例子看起來更簡單(你傳遞所有參數並做一些事情),在第二個例子中你必須讀兩遍你正在處理一個對象?
這不是什麼大事,只是想知道。
同意。當然,總是有例外,但通常情況下,如果您發現自己將A類的實例傳遞給A類的靜態方法,那麼您可能會做錯了。 – 2012-04-08 21:22:15
如果您將兩個A類實例傳遞給實例「擁有」或在操作中優先的方法,那麼情況如何? – 2012-04-09 15:51:48
你的意思是像一個可交換的二元操作?我已經看到了這兩種方式,但可能仍然使用非靜態方法。 – Taymon 2012-04-10 03: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