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的意思。在用於構造對象的靜態方法中使用「this」
我有像這樣一個構造函數的類:
Class() : base(GetConstructorArgument1(), GetConstructorArgument2())
{
}
因爲在呼叫基地創建的參數,而可能會非常麻煩和噁心。這兩種GetConstructorArgument方法都必須是靜態的。 ()創建一個lambdas的數組。在那些lambda中,我想對「我」正在構建的對象「這個」做些工作。
有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
如果這個類是靜態的,爲什麼你需要使用'this'? –
'this'在'static'函數中不可用,因爲根據定義,'static'函數是被調用時不會接收'this'的引用。 – LB2
@LucasAbilidebob也許這個類不是靜態的?你爲什麼認爲這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