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9 16 views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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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停下來思考這是否真的是多對多的關係。你是否真的將同一個地址記錄分配給多個公司?您可以通過消除CompanyAddress並將CompanyID列直接添加到Address來簡化設計。

如果這確實是一個許多一對多的關係,然後回答你原來的問題,保持AddressTypeIDAddress,而不是在CompanyAddress,因爲它應該是同一類型爲使用它的每一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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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很奇怪,但是對於不同的公司,我可以擁有相同的地址,這就是爲什麼我這樣設置它。我在地址表中有AddressTypeID,但我只是想確保這是正確的,謝謝回答 – user12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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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1220099:夠公平的。只是想確保你認爲設計通過了,而且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