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希望能夠通過我的課程訪問UIApplication代理的window
屬性,所以我想用一個iVar來引用它。我需要在這裏擁有@property嗎?
爲此,我不想「擁有」它,只是參考它。
因此,我應該只是在.h文件中放置一個變量引用?
#import <UIKit/UIKit.h>
@interface MessageView : UIView {
UILabel *messageLabel;
UIWindow *window;
}
@property (nonatomic, retain) UILabel *messageLabel;
@end
或者我應該在那裏設置屬性?
我很懷疑,因爲財產將是nonatomic, retain
,但我不想保留它,除非我真的這樣做,我只是很厚! :p
使窗口對象的目的是爲了能夠添加子視圖而不是當前視圖控制器的視圖。
感謝
非常感謝。 :)分配它。這就是我認爲你看到的,我不需要擁有它,因爲它已經擁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