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1聲明一個變量並對其進行實例化。定義和實例化語句被允許爲類作用域。如何定義和實例化類範圍內的變量,內部解釋
class class1
{
public bool variable = false;
}
使用相同的邏輯爲什麼不能Class2實例化變量。爲什麼實例化語句不允許像這樣在類範圍中。
class class2 : class1
{
variable = false;
}
我很感興趣,如果在這背後有任何合理的解釋。可能是編譯器以某種特殊的方式來解釋這樣的定義。
我的猜測是變量在class1被構造之前得到初始化。所以class2不能再次初始化變量。 – fgung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