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2 44 views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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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對兩者都使用合併排序,因爲它是在標準的unix sort()調用中使用的,並且你沒有提供任何會改變它的約束(如最小時間或最小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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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我會認爲Quicksorting是第二種方法的首選方法。雖然不確定第一個。 – Franc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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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初始訂單,快速排序可能會有不好的表現。通常首選Heapsort。 – st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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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斯塔克。 – Franc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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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使用插入排序,如果輸入(幾乎)排序,則需要線性時間。即使輸入已排序,快速排序和合並排序的時間複雜度爲O(n log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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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斯蒂芬。 – Franc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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