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8 36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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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的意思是模式。基本上在Js中有多種方式來做某事,但某些做事方式在可移植性,性能,模塊性和擴展性方面提供了更大的好處。我最喜歡的模式之一是jQuery。我怎樣才能學習javascript編碼模式

但是,當編寫我自己的代碼時,我覺得只需要繼續寫函數之後繼續寫函數......我不想爲了組織而創建一個對象。應該有一個原因,如要創建對象的可重用性。

我想學習更多地使用閉包,原型,對象和鏈接的模式。所以我可以寫更好的代碼。

我知道保持代碼簡單是最好的,但是當事情廣泛傳播時,保持代碼的侵入性和可重用性可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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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猶豫,答案已被選定後也提示和鏈接添加到資源。 –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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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了這一點: http://addyosmani.com/resources/essentialjsdesignpatterns/book/

這本書也是非常有用的: JavaScript的模式 建立與編碼和設計模式更好的應用 通過斯托揚斯特凡 出版社:O'Reilly Media公司

這本書真的幫助我開始。除此之外,我建議使用googling,閱讀各種文章,博客,無論你認爲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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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鏈接 - 你打敗了我!同樣重要的是:學習一般最佳做法。 Stoyan Stefanov寫了一本非常有價值的書,對我來說還是如此:[JavaScript Patterns](http://www.amazon.com/JavaScript-Patterns-Stoyan-Stefanov/dp/0596806752)。它涵蓋了上面鏈接中的許多內容,以及代碼重用的其他最佳實踐和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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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真正需要它之前,不要試圖學習JavaScript的每一個方面。

如果您突然發現自己將大量變量傳遞給函數,那麼您可能會發現它更容易使用對象,但對象通常僅在它們封裝的數據以某種方式相關時纔有用。這意味着既然你知道對象,那麼只要你的代碼需要它們,你就會意識到是時候使用它們了。

由於對象的屬性和方法,以便輕鬆地添加到變量在JavaScript中它可能是矯枉過正寫出來的函數來構造對象/覆蓋變化的原型等

作爲一個非常寬泛的概括,在語言,如Perl和PHP對於大多數少於1000行的程序來說,這些對象是過度殺傷性的。

玩它的耳朵,並採取每一次輕鬆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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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this谷歌在幾周前的談話中受到啓發,讀到克羅克福德的整本書「JavaScript:The Good Parts」。觀看演講,我想你會發現它正是你想要的,充滿了使用閉包&原型的最佳實踐。這有點舊,只涵蓋了核心JavaScript,沒有涉及JQuery等。但如果這就是你想要的,這是你的書。

http://www.amazon.com/JavaScript-Good-Parts-Douglas-Crockford/dp/0596517742